□記者 楊育才
  晨報訊 昨天,2014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進滬就業評分辦法公佈。今年的評分指標,仍分為畢業生要素分與用人單位要素分,評分的項目和部分打分標準,在創新創業和就業等方面都有所調整,落戶標準分也比去年的71分上漲了1分。
  根據評分辦法,評分指標包括:最高學位和學歷、畢業學校、學習成績、外語和計算機水平、榮譽稱號、科研創新、用人單位要素分等等。
  記者發現,大部分項目的打分標準和去年相同,但創新創業方面出現微調。2014年畢業生要素分下的“科研創新”選項,僅認定“擁有發明專利證書”可打5分,取消往年“擁有使用新型專利證書”加1分、“擁有外觀設計專利證書”加1分、“擁有外觀設計專利證書且在創意設計等產業用人單位就業的”加3分的選項。
  在用人單位要素分中,將往年“用人單位為遠郊地區教育、衛生、農業等社會公益事業單位”加1-10分,統一為3分。其中變化最大的,是簡化了關於自主創業評分的標準。記者發現,2014年關於創業的評分中,取消往年“獲得科技創業基金資助企業的團隊成員”或“擔任董事”的2分。意味著自主創業的非法定代表人,將不再獲得2分。
  新標準規定,自主創業(創業企業註冊資金須到賬(不含受讓股份且經營狀況良好)的法人代表、創辦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資助的科技企業、獲得科技創業基金資助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創辦其他企業並擔任法定代表人,都可以獲得5分。
  評分標準還分為非上海生源進滬就業申請上海戶籍的基本資格分。進滬就業的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其各項要素累積分值不低於標準分的,可辦理上海市戶籍;低於標準分的,可按照相關規定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並獲得相應的積分。2014年標準分為72分,比去年上漲了1分。
  《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進滬就業評分辦法》由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制定,《評分辦法》每年根據上海經濟社會發展對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的需求及市政府相關政策進行必要的調整。  (原標題:非滬生源高校應屆生落戶上海趨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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