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25日訊 記者蔣皓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進行第五次集體學習。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主持集體學習時強調,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是檢察機關面臨的一項重要改革任務,對檢察機關嚴格公正司法提出了新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積極適應改革新要求,全面提升檢察機關司法能力和辦案質量,進一步強化法律監督,切實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曹建明指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要求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強調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各級檢察機關要從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高度,從加強人權司法保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高度,深刻認識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正確的司法理念,更加註重辦案質量,更加註重保障人權,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和證據經得起法庭質證的檢驗,經得起法律的檢驗。
  曹建明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積極適應改革的新要求,結合檢察工作實際,認真研究強化檢察機關在審前程序的主導作用,強化引導取證,嚴把起訴標準,保證公訴案件的質量和效果。要認真研究提高檢察機關公訴能力水平,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充分發揮審判程序在確保案件質量和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作用。要認真研究構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動的檢律關係,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訴訟環節聽取律師意見工作,真正與律師平等相待、彼此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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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建明指出,我國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公檢法三機關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各司其職、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並賦予檢察機關訴訟監督職責。各級檢察機關要更加重視加強對立案和偵查活動的監督,進一步完善刑事審判監督機制,強化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權利的制度保障,完善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監督,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依法監督、規範監督,切實維護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原標題:強化檢察監督保證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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